浅谈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建设
[摘要]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新型社会组织,在新型社会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是我们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事务所党的基层组织,在律师事务所中发挥政治导向和政治保证作用,在从业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服务和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 新社会组织 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措施
一、推进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的建设创新,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组织指导好新社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是促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的迫切需要;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我国新社会组织隶属于广义上的社会组织,党的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首次改用社会组织以涵盖原有的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际上将新社会组织也囊括在内。这一概念不仅更加规范,而且也标志着新的党建领域的正式诞生。新社会组织主要产生于两种方式,即自上而下的职能让渡和自下而上的利益聚合,前者是转型类新社会组织,后者是发展类新社会组织。从发展态势上看,新社会组织单位数量增长较快,从业人员增多。从分布领域和区域上看,新社会组织分布广泛,同时区域性差异大。其中,参与较多的领域依次是社会服务,调查、研究,行业协会、学会,文化、艺术,法律咨询与服务,政策咨询和扶贫。 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新型社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中加强党建工作,是我们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顺党的组织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的前提下,这项工作不但不会妨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反而能够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律师事务所党的基层组织,在律师事务所中发挥政治导向和政治保证作用,在从业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律所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证律师事务所依法经营与管理,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服务和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长远发展。而律师这个职业有强烈的政治属性,无论是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还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始终要在党的领导下为大局服务。律师事务所从“国办”走向市场经济,更应该加强党建工作。要在新社会组织中有效开展党务工作,必须确保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每一名律师都应当树立这样的理念,那就是首先要做一名业务精湛的专业型律师,赢得当事人的认同;然后是要努力成为一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型律师,赢得党委、政府认同。 二、当前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整体较高,多数成员归属新社会阶层,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律师的信念比较坚定,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参政议政的愿望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尤其强烈,这是他们思想状况的主流特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律师事务所也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比较突出、党员忙于具体事务而党的意识较弱、手段比较陈旧效果不显著、受党组织负责人的影响很大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员分散在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所最多的有几十名党员,最少的只有1名,党员组织活动难开展。律师从业人员大部分时间又用于出庭、外出调查取证,接待当事人,空闲时间少。 第二、党组织关系未理顺。有的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正常、不及时,导致人事关系与组织关系分离。有的党员实行组织关系托管,托管单位不管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管不到律师组织关系。有的党员党组织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一年到头很少接受党的教育、参加党的活动,“只有交党费时才想到自己是党员”;部分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感受不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心理上存在较大的失落感;少部分党员对一些政府部门及社会腐败现象的不满情绪比较强烈,对党信心不足。 第三、律师流动频繁,失去了党组织活动的政治平台。由于律师事务所多为合伙制,人员自由组合,转所自由。因此,人员管理的松散导致成员流动性强,党员的流动性也很强。另外,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都具有独立的执业资格,日常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独立进行,与单位是松散的挂靠关系,大部分时间在外处理事务,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对象,工作的自由性、随意性比较强。 第四、生存与发展压力普遍较大,弱化了党组织活动的政治需求。律师事务所改制后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各人独立核算,生存自然成为律师的首要追求目标,各律师事务所也必然会把获得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从单位角度看,不少小型律师事务所为生计所困,许多中型律师事务所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生存和发展是 “第一要务”,党建工作无暇顾及,党组织建设难以与律师事务所自身发展建立同步跟进。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角度看,相当多的人认为党建工作是一种政治活动,与业务无关,必然导致党组织难以组建、活动难以开展、作用难以发挥。而从普通律师角度看,律师行业是一个智力密集型的行业,从业党员的压力普遍较大,职业危机感较强,这使得他们更多关注的是自己业务素质的提高,而对参与党组织活动这样一种政治需求就相对弱化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推进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建设的措施 (一)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首先,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在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凝聚人心,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从而认可和支持党建工作。 其次,要解决部分党员思想认识不端正的问题。教育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消除不作为的思想,以主人翁的姿态热爱党组织、拥护党组织、支持党组织,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 第三,要解决社会各界对律师事务所织党建工作认识偏差问题。通过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理解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树立主动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服务的思想,从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营造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外部环境。 (二)创新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理念 在律师事务所中,党组织主要是通过非权力性影响力获得员工的信任与尊重,因此党组织必须按照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做到“为律师事务所发展所需要,为党员和其他人员所欢迎,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者所支持和理解”。 针对每个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组建方式。对有正式党员 3 名以上并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律师事务所单独建立党组织。加强引导,树立典型,建设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逐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对组织内部相对稳定、党员不足3人或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上一级党组织牵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对规模小、稳定性差,仅有个别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则挂靠所在地党组织进行管理。 在党员管理方面,应树立教育与管理并重,“在分散中求集中,在集中中重管理”的理念;在党员的发展上积极探索合适的发展方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基本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开展的质量如何取决于律所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应树立“注重发展,改善结构,突出重点”的观念;在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上,应树立“既做开展业务的能人,又做政治上的红人”的观念;在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上,应树立“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观念;在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上,应树立“服务、促进、引导”的观念。 (三)改进方式方法,注重活动实效 正确处理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与尊重律师事务所独立性的关系,找准开展组织活动的切入点,力求做到活动开展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活动方式上,要以业余化、小型化为主,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多交流、多谈心、多走访,原则上每个月过一次组织生活。在组织形式上,可探索建立“大支部、小组别”模式,将一个地区的党员组织起来成立“大支部”,再按照实际需要进行编组,在党员自觉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开展活动,使党组织活动开展与党员的工作生活相融合,增强活动实效。 (四)着力构建党员教育新机制,积极探索实效和灵活并重的党员教育方式 首先要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党员员工的职位、思想道德水平、受教育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教育的形式。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教育引导其带头合法开展业务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对于一般员工党员,则教育其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要扩充培训内容。坚持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同步进行,不仅仅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想信念教育,而且加强党员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风尚。 再次要创新教育手段。积极创建党建网站,建立网上党员思想政治教育阵地,通过网络传递信息、指导工作、教育党员、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在党员与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建立起便捷的交流、联络渠道,利用互联网交互式的联络手段,打破时间、地域的限制,实行网上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学习学分制度,增强党员教育的互动性和时效性。把对党员的教育活动与组织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组织文化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把政治性活动和文体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党员员工在参与中接受党的教育和文化熏陶。 (五)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职能作用,促进律师事务所和谐发展 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要注重维护各方权益。要重视维护好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对一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和吃、拿、卡、要行为,党组织要以法律和政策为武器,借助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威,支持合伙人坚决予以抵制。 其次要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党组织要正确引导各利益主体,通过理性合法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好利益冲突,做好团结稳定工作。 第三是要注重抓好服务促发展。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业主的意见和正当要求,在政策法律许可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乃波:《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年版,第237页。 [2] 陈志卫:《新社会组织实践与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版,第58页。 [3] 王炳林:《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5页。 [4] 许德明:《“两新”组织党建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 [5]刘雅文《辽宁新社会组织党建经验的调查与思考》,《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12期。 [6]王世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机制探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