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校党委高度重视,当天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市委党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协调工作。 (二)健全制度,压实整改责任。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整改责任处室及负责人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职责、确定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跟踪督查,巩固整改成效。建立跟踪机制,校党委跟踪问效,以适当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着重督促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及推进滞后的事项,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给予严肃问责。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作用有差距方面问题 1.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融入党校工作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校党委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二十大精神学习,结合主题教育,校党委举办四期专题读书班,党委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2)坚持不懈抓好二十大精神学习。及时召开党委会,结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3)持之以恒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 2.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和返京途中在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校贯彻落实具体措施。(2)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3)组织开展六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次均确定3名以上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研讨;(4)制定完善签到考勤表,确保每次严格考勤,同时做好学习记录,做好归档工作;(5)制订中心组成员请假和补学管理办法。 3.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不显著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信息工作处明确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校园网站信息,责任到人,落实到岗;(2)信息工作处与教务处、科研处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政德教育、科研咨政等信息;(3)调整完善了网站栏目,新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栏目,《济宁论坛》已更新至最新一期,将长期坚持丰富完善网站内容。 4.教学水平与新时代干部培训需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日常维修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完成综合楼给排水设施更新维修,彻底消除了给排水系统漏水问题;(2)为解决教职工教学办公设施设备陈旧问题,在更换各教研部办公家具的基础上,2023年对行政和教辅处室已达报废年限且破损严重的办公家具进行了更换;对大教室及无空调的部分办公室加装空调;为教室更换了桌椅;(3)2023年12月份,完成了401教室电视、音响和207会议室话筒、音响等电子设备更新;(4)完成《教学业务考核办法》修订工作,并下发各部门。优化完善了评估办法,加大了互动式教学激励力度;(5)制定《济宁市党校系统学科建设规划(2023—2027年)》《关于加强核心课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度,并下发各部门;(6)安排各教研部教师开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方面经典原著和“四史”教育相关课程的研发工作,相关课程已参加我校举办的2023年度秋季学期第二次新专题试讲(竞课)活动;(7)11月15日、1月3日,举行两次案例课程开发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互动课程开发事宜;(8)12月3日至8日举行全市党校系统教师专业化能力提升班,通过聘请高端专家授课、开展示范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学质量;(9)12月11日至14日举行了济宁市委党校第八届精品课评选活动;(10)12月26日举行青年教师课程竞赛活动,结合遴选出的优秀课程,组建精品课开发工作专班,开展精品课研发工作,持续提升精品课程数量和质量;(11)分两批次举办了2023年度秋季学期第二次新专题试讲(竞课)活动。 5.从严治校治教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所有班次的日常考勤,秋季所有在校班次均实行了制表考勤;(2)学员请假申请,原则上均通过党校云和济宁市党校系统干部培训云两个平台审批;(3)强化入学教育,重点学习中组部2019年22号文件《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4)所有秋季入学班次均组织收看了云南剑川部分领导干部违规饮酒警示教育片;(5)会同纪检监察派驻第三组和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开展了两次学风督查活动;(6)本学期没有发现违纪学员;(7)2021年和2022年主要受疫情影响,目前教学内容设置和培训安排已恢复常态;(8)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从2024年起,领导干部上讲台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9)先后于9月14日和10月10日召开学员座谈会,加强沟通,优化教学计划设置、吸收合理意见建议。 6.科研能力不强、产出成果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高端科研成果深化研究经费资助管理办法》(济党校通字〔2023〕13号),重点加大高层次成果资助奖励力度,鼓励教师打造高质量、高层次科研成果;(2)积极组织教研人员参加高层次评奖、课题申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功立项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全省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淮海经济区党校智库联盟立项目等课题60项,立项数量位居地市级党校第1位,立项层次明显提升。(3)荣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荣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实现了一等奖的零突破。(4)高层次科研成果取得明显成效,《竞技体育异化及其根源探究》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3年第三期,填补了我校C刊空白。 7.建言咨政缺少“金点子”“好方子”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关于开展社会调研活动的管理规定》(济党校通字〔2023〕13号),将长期坚持;(2)目前已取得的咨政研究成果有:10篇调研报告获得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市委主要领导签批4项。 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2)定期对校保密员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保密知识培训;(3)11月22日,党委会听取了校保密领导办公室关于保密工作的汇报,研究保密工作;(4)11月22日,校党委会听取了后勤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班子成员分工。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力方面问题 9.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三个从严”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多层互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校党委会把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刚性规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0月29日,校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教育,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党校培训主渠道教学内容,开设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教学专题,引导广大学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必要性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收到良好成效;(3)深入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注重“双促双强”,激发党建活力,不断提升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印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落实党建工作要点,按时间节点推进“两张责任清单”,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9次。大力推行“1233”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举办2期党员培训班;定期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联系村开展联建活动,为基层支部讲党课;高标准开展党支部全面体检,3个党支部创建为“五星级党支部”,2个党支部创建为“市直机关百强特色党支部”。探索“党建+传统文化”形式和机制,成功申报市级文化两创示范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主业主课深度融合、“双促双强”;(4)着力强化党员教育。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提高履职尽责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5)锚定“四廉发力”深化清廉党校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精准精细抓落实。抓好廉洁教育,先后3次组织新任职党员干部、纪检干部及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到市廉政教育基地、鲁宁监狱开展廉政教育;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邀请全国家庭建设专家智库成员孔令绍作家风家教专题报告;组织教职工到邹城孟府孟庙、孟苑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开展廉洁文化教育。 10.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并专题研究讨论通过重新调整后的关于落实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事宜;(2)经党委会审议,印发《关于调整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济党校委字〔2023〕31号),重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3)及时收集整理并逐一审核把关市管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并将市管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4)根据党校工作实际,已重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1.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校党委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及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副校长、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3)有序推进各项学习和谈话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及时举办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活动。 12.文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系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章制度;(2)经校党委会审议,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公文处理规定》(济党校通字〔2024〕4号)、《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文印管理制度》(济党校通字〔2024〕5号)等文件;(3)建立撰写人、文印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长、文秘科分别审核把关机制,加强对学校各类公文撰写、印发报送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低级错误;(4)修订完成《中共济宁市委党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 13.文稿审核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信息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稿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文稿审批制度;(2)向各部门下发文稿审核流程及工作提醒,重申制度要求;(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核程序,层层压实审批责任,切实履行审核核对责任,严格落实文稿审批制度,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4.开展调研只“调”不“研”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党委会审议,印发并执行《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校党委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济党校通字〔2024〕6号);(2)县级领导干部和校党委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2+1”牵手计划、“民意5来听”行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深入县级党校、包保社区、乡村开展调研,已初步形成调研报告20篇。 15.执行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出台了《中共济宁市委党校采购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9月对各部门进行了采购业务培训,完善了采购审批程序,强化了采购业务审核;(2)目前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已全部实现定点采购,并通过市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框架协议方式确定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公司。 16.固定资产租赁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后勤处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暂行)》;(2)学员公寓租赁经营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市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对外租赁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出台《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济党校通字〔2024〕3号),已下发至各部门。 17.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财务报销手续,严格审批流程,加强审核力度,缺少要件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台《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外出培训班次均附参训人员签到表;(2)加强财务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等提高业务技能。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组织力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18.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先后3次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落实党建工作;(2)每月下发《理论学习参考内容》和《主题教育工作任务清单》,引导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支部工作;开展党支部全面体检,形成诊断报告;(3)探索构建“1+3”嵌合式党建体系,形成调研报告《以“党建+”模式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的实践探索》,切实实现党建“主责主业”与党校“主业主课”深度融合,以机关党建助力党校中心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1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切实增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严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针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辣味、材料照搬照抄等情况,针对性下发整改通知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3)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有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以党委名义给予特别提示,要求其本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其本人表示认真整改,吸取教训,严肃认真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严谨细致撰写各类材料。 20.存在“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争取人才引进优惠政策;(2)起草完成《中共济宁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和《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济宁行政学院、济宁市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启事》,力争2024年实现博士引进零突破。 21.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2)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抓好落实。 22.缺乏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成《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办法》(济党校通字〔2023〕32号),并按程序印发执行,设置科研工作最低门槛,以激发科研工作积极性;(2)修改完善《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实施办法》(济党校通字〔2023〕31号),并按程序印发执行,对教学奖项赋分办法适当拉开了差距,着重提高了高层次奖项分值,鼓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打造精品;(3)经党委会审议,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济党校字〔2023〕21号),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目标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聘期任务书的签订、下发和存档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和职称评定的激励作用。 23.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制定任务目标定位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党委会审议,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科研年度考核赋分办法》(济党校通字〔2023〕19号),按照职称等次科学规定工作量,将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24.巡察反馈问题未销号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调整充实了往来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大了往来款清理力度;(2)2024年预算编制“一上”草案中,上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业务费3万元,为第三方介入进一步摸清摸透往来款成因和相关政策规定奠定基础;(3)加大往来款清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推动往来款遗留问题解决。 25.巡察反馈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成《教师外出授课管理办法(试行)》(济党校通字〔2024〕2号),并下发各部门;(2)2024年1月10日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并组织全体教师依据外出授课审批权限签订了承诺书;(3)今后在社会办学工作中,规范工作流程,紧紧围绕干部教育主业,用好党校办学资源,更好地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中的阵地作用,提升党校的社会影响力;(4)将《关于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学习列入《10月份理论学习参考》内容,明确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按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5)2023年9月至10月,领导班子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关于谈心谈话的实施方案》,同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把牢政治“方向盘”,不断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牢记党建引领是一切工作的基石,坚持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利器”,破除思想认知上的障碍,常“照镜子”,常“正衣冠”,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率先垂范作用。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融合到实际工作中去。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重要工作安排,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增强干部推动改革发展、解决实际问题、驾驭风险挑战的能力,将党的建设与党校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紧密联系服务群众,在服务中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奋进状态。 (二)拧紧思想“总开关”,深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水平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党性教育,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长才干。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和途径,丰富学习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注重突出学习效果。坚持学以致用,推动理论学习实践化,通过学习,主动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党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真正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党校各项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三)念好监督“紧箍咒”,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成果的巩固拓展,着力查摆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反弹等现象,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举一反三,加快建章立制,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标本兼治,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问题整改进度,集中攻坚,精准做好整改工作;对于纳入长期整改的任务,全面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坚持统筹研究、分段推进,紧盯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筑牢教育“主阵地”,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定位,筑牢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自觉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济宁发展战略与工作实际,主动对标对表,找准党校工作与市委中心任务的结合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优势,了解学员和教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提升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为济宁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电话:0537—3239389;电子邮箱:jnswdxzzc@163.com。
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