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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委党校法人年检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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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治处  
作者:汪孟帅  
审核:马勇  
编辑:胡腾  

一、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共济宁市委党校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2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训、轮训党政领导与中青年党员干部,理论研究,函授、业余学历教育。

法定代表人:孙琪 

经费来源: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149号

二、中共济宁市委党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其他名称为济宁行政学院、济宁市社会主义学院 。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2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中共济宁市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济宁市委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在职党政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二)培训轮训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干部。

(三)培训轮训民主党派领导干部、无党派人士、统战干部、非党中青年干部。

(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五)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六)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承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七)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八)开展同市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和交流。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校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校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 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济编[2008]27号 》等 文件规定,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济宁行政学院、济宁市社会主义学院)内设综合管理机构8个:办公室(挂党校工作处牌子)、政治处、教务处、公务员培训处、学员管理处、社会教育处、科研处、后勤处。教学和教辅机构8个:基础教研部、基本理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信息工作处、图书馆。均相当于副县级。职责任务分别是:

(一)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挂党校工作处牌子)

负责全校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承办校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负责起草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收发、通讯、保卫、接待、信访、督查督办、车辆管理、家委会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文件的起草、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落实省委党校工作处的工作任务;负责党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对基层党校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干部师资培训,全面开展对县市区委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搞好县市区委党校年度考评、经验推广、表彰奖励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做好党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拟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管理、考察、培养;负责选派教职工的学习深造、进修培训、挂职锻炼;负责人事档案、职称评定、劳动工资、养老保险、人员调配事项的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审批及合同管理;负责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及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团总支、妇女工作的指导,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3、教务处

负责制定全校各类班次的教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教学改革的各项措施;做好学科建设及学科的应用研究工作;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制度,统筹师资安排;组织开展教师的评教评学、业务考评,协调政治处做好教师的业务进修与培训;负责监督、检查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

4、公务员培训处

负责济宁行政学院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学员和非主体班次学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员支部和班委会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学员开展党性锻炼,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学员考察及结业鉴定工作;检查督促《学员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5、学员管理处

负责主体班次学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员支部和班委会做好各项工作;组织学员开展党性锻炼,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民主党派学员的管理工作;配合教务处搞好教师的业务考评及评教评学活动。指导学员支部和班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学员考察及结业鉴定工作;检查督促《学员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6、社会教育处

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业余函授教育班次的招生、考务、注册、毕业证发放;组织落实各项教学计划和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教研、评估、评比检查活动。承办各类社会培训任务。

7、科研处

负责制定全校科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组织教研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市情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教学提供服务;做好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负责《济宁论坛》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8、后勤处

负责全校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编制经费收支计划及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负责基本建设的规划,做好基建、校舍维修和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物资设备购置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全校卫生防疫及食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教学和教辅机构

1、基础教研部

负责外语、文学、历史、心理学、现代科技、逻辑学、秘书学、新闻学等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2、基本理论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西方政治制度等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3、经济学教研部

负责政治经济学、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管理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学、世界经济、财政学、金融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涉外经济理论、人口理论等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4、管理学教研部

负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企业管理、领导科学、社会学、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市场管理、旅游管理、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管理思想史等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5、法学教研部

负责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律师学、国际法学、劳动法学、竞争法学、中外比较法学、法制理念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6、党史党建教研部

负责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理论、党的执政理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党性教育、廉政建设、道德修养、国际共运史、国内外政党比较研究等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与科研。

7、信息工作处

负责远程教学网、有线电视网、多媒体教学的业务管理和技术工作;负责党校互联网站、内部信息网、网络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等功能模块的管理、维护和运行;负责市县党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微机知识、电子政务培训的教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资格考试工作。

8、图书馆

负责全校各类教材、教学资料、图书资料的采购、分类、登记、编目和管理,承办书刊资料的借阅和阅览工作;负责管理电子阅览室,做好电子信息资料的搜集、采编、推广与交换。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省党校(鲁党校院字[2005]32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 ,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3年3月7日校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取得的成果、业绩

2022年度,市委党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校党委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制定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反腐倡廉要求列入主体班培训内容。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体研讨。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第一时间召开全校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大会,深入落实“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优良作风,推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思想、新作风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印发《2022年市委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市委党校离退休党员进党校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学习、宣传和研讨。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都按照要求陆续在所属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推行“1233”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三是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先后8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组织程序,圆满完成了9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切实抓好2021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定《开展“领悟·体悟·践悟”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1名同志被授予“济宁市干事创业优秀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获各级各类微党课大赛3个第一名,学校获济宁市“喜迎二十大 建功十四五”微党课大赛“优秀组织奖”;被评为“2021年度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确定的“一排底线”工作机制要求,认真抓好底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在行政、教学、科研、干部培训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全校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做到了“三个纳入”“四个一同”。制定《市委党校底线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规范》,成立市委党校底线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预案,加强意识形态问题研判,及时分析党校教学、科研、理论宣讲以及网站、出版物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高质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平实务实、精准精确、高质高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深刻领悟、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内涵。充分利用微信校园网、宣传橱窗等载体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电子屏及时播出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形成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校领导带头研究、宣传、阐释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其相关专题的新理论、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到乡镇、企业、学校、部队、社区等宣讲100余次,受众3万余人次。举行全市党校常务副校长座谈会。组织举办全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会和骨干师资培训班。认真完成市委交给的全市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培训任务。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与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广播电视台联合开设“习语润儒乡·党的创新理论大众话”电视访谈栏目。全校专家教授以场景化讲述的方式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彰显济宁本地特色的“大众话”宣讲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更好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济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截至目前,节目目前已录播9期,充分展示市委党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二)创新教学理念,不断提升教学培训水平

按照市委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共完成13期主体班次的培训任务,培训轮训学员995人次。完成了近400名2022年度在职研究生新生报名考试工作,录取229人。完成1000余人次的社会培训任务。

1.持续优化教学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围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章和党规党纪等先后开发了10堂教学新专题。全年在学制1个月及以上班次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时的比重82.60%;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时的比重33.99%。坚持需求导向,不断提升教学针对性。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学员“两带来”材料,及时召开学员座谈会征求意见,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途径,根据不同班次的特点和学员培训需求,分类别、分层次的方法设置教学内容,2022年先后收集各类意见建议近1000条,有效提高了培训的科学性和教学的针对性。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39次,领导干部上讲台的课时平均占比达到22.13%。

2.深化教学改革。深化“用学术讲政治”教学理念。举办“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教师专业化能力提升每月一讲”活动,先后邀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省委党校专家教授围绕“案例教学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如何打造一堂党校精品课”和“党校教学七步备课法”分享经验并进行学术交流。严把教学专题入口关,实施新专题试讲活动。出台《教学业务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持续开展“1+1”结对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专业特长和青年教师的成长潜力,促进学学相长,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举办了全市党校系统第五届精品课、市委党校第七届精品课评选活动。举行2021年度全市党校系统优秀教学奖评选和全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学奖参评人选推荐活动。8堂课程或教师荣获省级教学奖项。其中,周长青、皮小卉同志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与历史使命》《党性修养与儒家修身思想再认识—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角》入选2022年度全省基层干部培训优秀网络课程;李锋、谢瑞同志荣获2021年度全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学奖;康爱茹、郭娟同志的《对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新”在何处》在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第二届“新时代·新成果”统战理论与实践课程竞赛”中获奖;孔聪、张晶波同志的《从优秀文化中汲取统战智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献礼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青年教职工微党课大赛微党课竞赛活动中获奖。

3.创新教学方式。为统筹办好主体班次和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长的情况下,灵活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培训。按照压时保量原则,适当压缩各班次培训学制。利用周末和晚上安排课程,适量安排视频教学、研讨交流和党性锻炼类活动。大力推进以案例式教学和现场教学为主的互动式教学。2022年度共在主体班次开设了12堂互动式教学课程,内容涵盖党性修养、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公共危机管理、基层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与舆情引导等各内容。大力推进网络教学。主体班次教学方面,对“济宁市党校系统干部培训云平台”进行了功能优化和升级,实现市委党校各分校和县(市、区)党校联网全覆盖、云端部署智能协同和资源共享。在职研究生教育方面,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线上教学、毕业论文远程视频模拟答辩和正式答辩,2019级法学理论、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三个专业的134名学员顺利通过省委党校正式答辩,2022年在职干部研究生的授课内容圆满完成。

(三)围绕重点热点,充分发挥智库咨政作用

1.课题立项创新高。林慧珍、刘长利、康爱茹、郭娟、管馨同志的5项课题,成功立项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数量创历史新高,位居全省党校系统(含山东省委党校)第一名。在山东省委党校主办的课题申报中,获得2022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立项5项、“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立项6项。共13项课题参与2022年度济宁市社科联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最终立项8项,其中获得资助项目3项,立项以及获资助数量为近三年最高。在2022年度济宁市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课题评标中,申报的5项课题全部通过评审,成功立项,立项数量同比增长67%。另外,顺利结项省委组织部委托课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问题研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了2022年度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共立项116项。

2.文章发表有突破。全年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理论文章47篇,其中《大众日报》1篇、《山东党校报》2篇、《济宁日报》24篇、省级及以上期刊8篇,文章发表层次实现新突破。其中,胡剑、高浩磐、刘长利同志的“党政关联情境中行政道歉的功能取向、表达结构与规范完善”“以坚强党性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 践行初心使命--山东省微山县西平镇推进乡村振兴切实造福人民”分别在中文核心期刊《福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学报》《大众日报·理论版》和人民日报社主管的权威网站—党建参阅上刊发;王兆响同志的“理论-实践-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三维解析”发表于《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刘克运、任广峻和丁旭同志的“儒家君子人格对党性修养的启示”“汲取<大学>思想精髓 涵养干部为政之德”分别发表于《山东党校报》。

3.咨政能力再增强。按照市委林红玉书记在党校调研时针对开展调研工作、加强咨政建设作出的指示要求,组织全体教研人员组成重点专题调研小组,分别到曲阜市、梁山县、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区等县市区以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港航物流、常态化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夯实工作作风、人才回引、乡村振兴等重点热点广泛开展专题社会调研活动,撰写了多篇目标导向清晰、问题分析科学、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获市级领导签批13篇,其中市委书记林红玉批示9篇,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冯继康批示1篇,刘长利老师撰写的《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良好干部作风的思考》获市委书记林红玉、市委副书记李兴伟肯定性批示的同时被济宁市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印发全市学习研讨;林慧珍、丁旭撰写的《曲阜市抗击疫情的做法、经验与启示》《关于推动我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获2022年度全市政策研究优秀成果,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实践落实。

4.“两创”工作求实效。成功举办了全市党校系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征文活动,收到全市党校系统理论文章108篇,并出版《济宁市党校系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论文集》。针对“两创”工作的济宁实践以及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情况确定课题申报方向并收集相关材料,已申报的省市社科规划项目中,“两创”工作主题项目9项,已获立项7项。

5.学术交流聚思想。注重加强横向与纵向学术交流活动,动员教研人员积极参与市保密局主办的“‘保密界’微信公众号推广关注和征文比赛活动”、市委政法委主办的“济宁市法治建设调研理论文章征集和评选活动”、济宁市档案局以及济宁市档案馆联合主办的“ 2022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山东省社科联主办的“山东社科论坛2022——现代化强省建设视域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在“济宁市法治建设调研理论文章征集和评选活动”中,选送的10篇优秀文章全部获奖。其中获一等奖6项,二等奖4项,市委党校获优秀组织奖。开展了全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文活动,共收到106篇文章。出版《济宁论坛》四期。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

围绕公开招考一批、结对共建外聘一批、高端培训一批、导师结对传帮带一批、到基层锻炼一批“五个一批”目标任务,抓好名师工程、青年骨干教师提升工程、新蕾培育工程等“八大工程”,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1.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通过“优才计划”“定向选调”、军队转业引进干部4名,进一步增添了队伍活力。

2.规范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了重新核准设置,进一步提高了正高级职称比例;起草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共济宁市委党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完成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评聘教授4名,副教授5名,讲师2名,馆员1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9人。

3.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干部。及时开展了科级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流程,补充、配强了处室副职和内设科级机构负责人,共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8名,职级晋升6名。同时,在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和关怀下,提拔了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晋升二级调研员1名,交流调入副县级领导干部1名。

4.强化人才队伍实践锻炼。制定出台了《党校教师挂职锻炼暂行办法》,切实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校教师队伍。

(五)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行政后勤保障水平

1.行政服务更加到位。精心组织协调2022年春季开学典礼以及领导来校调研等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任务。全年共完成综合性材料90余份,近30万字。共起草、印制各类文件、纪要等近2600份。做好市委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接收并传递省市各级各类文件、通知2000余件,每天收发各类报刊杂志160余份。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近40余次,做到了“零差错”。完成全校重大活动摄影、摄像50余次。整理各类档案480余件,收贮各类存档资料近1200份,移交文书档案、教学档案449盒,9615件。完成2001年以来校档案信息化、数子化建设,积极推进校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和馆室一体化平台的搭建使用。开展全员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健全完善保密制度规定,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协调市保密局,做好保密机房建设,完成保密专网开通使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大“山东通”的推广使用力度,做好山东通及山东通视频会议系统电脑版和手机版的安装、调试、注册激活、应用、推广,不断提升“山东通”的活跃度。先后接待省委党校、潍坊市委党校等单位考察交流活动。加强对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安全行驶近2万公里无重大责任事故。加大党委会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导工作力度,促进党委会决议事项的落实。积极实施“2+1”牵手行动,充分运用好“党校云”平台,积极向县级党校提供优质课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挂牌成立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市公安局等11所分校。积极督促县级党校做好有关办学质量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后勤保障更加高效。全年累计投入维修维护经费100余万元,完成综合楼401、501教室装修改造和报告厅防漏除险加固,优化学员健身体育活动场所,完成南教学楼、集体宿舍整修,投入24万元购置办公家具对行政处室和教辅处室已达报废年限的办公室桌椅进行了更换,进一步优化了办公和教学环境。依法依规对12名编外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积极协调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申请专项资金170余万元,依法依规对12名编外人员补缴了养老保险,发放了部分个人补偿费用,规范做好了购买劳务服务等工作,妥善化解了长期以来想解决但没能解决的历史性难题,合同用工步入规范化轨道。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综合楼供水支路存在漏点引起的“跑冒漏滴”问题,每月节约水费近8000余元。认真做好年度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等日常工作,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受到市财政局通报表扬。进一步优化采购方式和采购办法,严把低值易耗品进货关口;严格资产管理,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新进和变动的资产及时更新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委托山东仁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已达报废年限和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了鉴定评估,并报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置;严格公租房管理,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公租房管理办法》,做好公租房的拍卖、过户、成交款上缴、合同续签等工作;做好校园环境、教室会务场所卫生保洁消杀。注重经常性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3.信息图书保障更加全面。共安全保障主体班次云视讯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远程授课50余次,完成学校要求录制相关教学视频课100多节;保障会议活动43次、研究生模拟答辩3次;与新疆英吉沙党校连线进行网络授课4次。做好网络中心机房设备及线路日常检查和维护,对全校教职工上报的各种网络故障及网络问题及时响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网正常稳定运行;做好网站更新改版和信息发布工作,增设“精品课程”栏目,发布345条信息;做好OA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干部培训云平台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获2022年“凯蓝 运河杯”济宁市网络安全大赛“优秀组织奖”。完成OA办公系统迁移至政务云平台。完成“党校云”平台中学校机构目录、教职工信息等内容的录入工作,按要求做好系统用户权限的划分。组建济宁市党校系统“党校云”平台技术交流群,为县(市、区)委党校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汇总解答,提供技术支撑。根据预算做好新书的选购、入库、上架、流通和期刊杂志的订阅、借阅工作。今年征订期刊杂志60余种,报纸10种,还接收了其它党校的大量内部交换资料,近20余种,购买教学用书约430余册。继续同中国知网签订合同,购买了数字资源服务、《党校服务平台》、山东知网在线课堂视频等。

(六)履行职责使命,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1.积极配合全市抓好各项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市委做好两期全市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培训,全市共有1655人次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效果反馈良好,受到市委和培训学员高度评价和肯定。

2.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市委统一部署,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开展“敲门行动”,积极完成卡点值班、每周核酸检测采样点的值守任务,认真督促商户规范使用“场所码”。抽调60名干部下沉吉祥社区,组成疫情防控工作队,24小时吃住在社区;居家人员中,20余名干部在所在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选派35名干部作为疫情防控预备队队员,抽调2名县级干部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帮助工作,为全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做出党校贡献。

3.扎实开展民意“5”来听活动和驻村联户工作。选派2名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第一书记,3名同志参加“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2名同志参与了省“四进”工作队驻菏泽总队的工作。定期组织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到联建的第一书记村、乡村振兴服务队包保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开展入户走访调研、送教送课活动。深入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积极参加社区“居民说事”,组织骨干教师定期到社区开展讲党课,积极为联系的居民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社区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1名同志继续在“助企攀登”指挥部工作,再选派2名同志驻企参加“助企攀登”活动,全力推动企业“上档升级”和产业“扩链延伸”,在帮助企业上市、评优、争取资金等工作中贡献了党校智慧。

4.认真做好对上争取工作。为兖州区委党校争取到省发改委投资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列全省同类项目资金支持并列全省第1名(共6家)的争取成绩;在职研究生招生规模进入全省前4名。认真完成市委下达的我校今年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对接投资3.6亿的亿昌绿色光配式钢结构桥梁智能制造项目,在汶上次邱镇落地建设;对接好落户高新区的山东德科电气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同相供电牵引供电电气系统生产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领全校教职工全力做好第5网格创城督导、包保路段和社区创城执勤、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完成约10万字的创城文字材料申报,组织各类创城宣讲活动100余次,完成各类创城值班100余次,在创城包保路段制作宣传标语、图板,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积极作贡献。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传统节日及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挖掘社会需求以及节日文化内涵,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工广泛开展活动。积极对接市妇联,在全市各市直机关、单位中率先成立了妇女联合会。1名同志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积极组织开展“520”公益日、“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完成捐款25883.59元。开展“庆三八”女职工运动会,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书画摄影作品展和“永远跟党走,喜迎二十大”健步行活动。举办了“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职业技能大赛。市委党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取得扎实性成效,先后两次获得市委林红玉书记充分肯定和好评。实践证明:我校广大教职工队伍是一支党性强、觉悟高,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的队伍。

另外,我们的劳资、财务、老干部工作、信访维稳、校园管理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今年,我校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小成绩,但与市委要求相比,与社会各界和教职工的殷切期望相比,与一流市级党校建设标准相比,还存在“争创一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工作还不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新校建设总体进展缓慢”等不足和问题,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一定勇于面对、坚决改正。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不断创新,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济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不涉及法律诉讼;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8、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中共济宁市委党校编制实名制

人员编制:149 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120人)(截止2023年3月1日)

孙    琪    王    峰    季召革    胡克军    张廷栓

陈伟阳    袁    杰

岳喜信    刘    忠

赵永旺    李士法    杨福贞    步国忠    李    明    戴义彬    刘    琛

马    勇    何阿丽    彭    楠    崔立友    汪孟帅    吴    彬    张    伟    张修澳    张文静

张海伟    王    放

张传书    闫    艳    孙红景    杜珍珍    李金荣    张宇航

王新华    刘    斌    白    森    郝佩琳

翟洪生    黄    敏    王    静    张向荣    王    超

周    军    侯广福    李亚东    谢官飞    吴亚龙    杨家峰

刘克运    杨鸿湘    肖亚飞    梁文友

吴延众    吴鲁正    付彦亭    李    晨    牛梦迪    丁    楠    王建峰    刘    辉    胡红兵    辛世超

贺庆鸿    王可东

杜爱华    吕明伟    王世美    柳红玲    郭    娟

高浩磐    孙国良    胡锦玉    丁    旭    任桂苓    岳才华

李爱霞    陈绪民    安鲁新    管    馨    宋    滨    张文涵    范文君

林慧珍    张    健    谢    瑞    李雪梅

刘    伟    侯淑芬    任广峻    李    锋    康爱茹    胡    剑    李钰莹

杨宪福    周长青    郭建杰    王兆响    汪孔梅    聂远远    贺    彬

皮小卉    孔    聪    张晶波

杨    静    崔功同    刘长利    尹    宏    房    亮    彭丹丹    陈民丰    胡    腾    马    鸽

孙东菊    董天柱    杭    博    孟    燕    周    利    刘广英    邵月蕊    张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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